PALO ALTO, C.A.2011年11月17日電 /美通社亞洲/ -- 華視傳媒(納斯達克代碼:VISN)的主要股東橡樹資本及戈壁投資今日致信華視傳媒董事會:
尊敬的華視傳媒董事會的各位:
如你們所知,我們謹代表每個通過2010年1月華視傳媒收購數(shù)碼媒體集團(DMG)獲得華視傳媒股份的股東,對公司的未來發(fā)展深感憂慮。我們認為董事會亟需改進公司的發(fā)展方針及管理方式,包括以更佳人選替換李利民主席。
我們認為,李利民主席在最近幾年對公司經(jīng)營不善。
舉例而言:
在我們自并購后與李利民先生共事的過程中,我們更清晰地認識到李先生的運營能力有限。
如你們所知,橡樹及戈壁曾控告華視傳媒故意違約拒付其2009年收購DMG應付的1.6億美元款項,此前,華視傳媒在支付了約1億美元的首付款后,便拖欠之后兩筆3000萬美元應付款中的第一筆。華視傳媒隨后反訴橡樹及戈壁涉嫌欺詐,并對橡樹及戈壁對其違約相關(guān)的訴訟進行抗辯。(我們認為,從一開始,李利民先生的目的就顯而易見,即逃避或延遲支付給DMG股東應收的6000萬美元,而該筆款項李先生在并購時已做承諾愿意支付。)
11月4日,即官司開始的11個月后,紐約州法庭駁回了華視對橡樹和戈壁的欺詐索賠的指控,寫道“華視傳媒不能提供一個充分的理由去證明(DMG前股東)欺詐?!蔽覀兿嘈?,這項裁決更證實了我們的判斷,這場官司無論于公司或者于股東都毫無益處。相反,我們相信事實將證明,這些本該被管理層用于拓展公司業(yè)務(wù)的時間、精力、資金等成本資源,被浪費到了無用的訴訟中。
法院也認定DMG股東要求查封3000萬美元華視資產(chǎn)的要求合理,因為我們“勝訴概率極大”。目前,我們將要求法庭對2011年11月16日到期的最終3000萬美元的應付款,以及先前華視尚未支付的款項做進一步的查封,我們預計整個事件損失總計超過9000萬美元,也請求法院對這一數(shù)字予以支持。
我們想要說明的是,我們要求董事會替換李利民主席并非出于我們對其沒有遵守承諾違約拒付收購DMG的合同款,也并非針對其憑空捏造理由來控訴我們的行為表示憤慨,而是因為,作為華視傳媒的股東,我們認為由于他管理不善,已經(jīng)致使公司的運作出現(xiàn)了停滯及倒退,而李先生對DMG收購的全過程,無非只是冰山一角。
我們堅信,華視在中國一線城市的地鐵和巴士廣告資源是其非常有價值的核心業(yè)務(wù),這也是一個令人興奮的具有高速發(fā)展?jié)摿Φ氖袌?,也正因為相信兩家公司合并后將有良好的發(fā)展遠景,我們接受了以大量華視傳媒股票作為部分收購成本的交易方式。然而,這兩年以來,這一愿景已經(jīng)化為泡影,即使在此期間,中國廣告市場的發(fā)展十分迅猛。顯而易見,當前市場已不再信任李利民先生所領(lǐng)導的這家公司——華視股票價格始終在下滑,并且保持該頹勢已經(jīng)數(shù)月,而其業(yè)務(wù)收入也始終保持低位,這清楚地表明投資者對華視傳媒的管理團隊已經(jīng)失去了信心。
對華視傳媒董事會而言,現(xiàn)在應該采取行動,從更換李利民主席開始,為公司尋找到一個更優(yōu)秀的管理團隊。而我們作為華視的股東,也認為你們必須行使起董事會的信托責任,以防止公司和股東遭受到更大的損失。
我們渴望得到你們的回復。
此致,
Ren Riley Thomas G. Tsao
Oak Investment Partners XII, L.P. Gobi Partners, Inc.
2011年11月15日
(華視傳媒董事會成員:主席李利民,董事 William Decker-百度董事,董事梁艷清,董事樓云立-麥頓投資董事合伙人,董事劉杰良-分眾傳媒首席財務(wù)官,董事譚希松)